公司治理

董事会致力确保所有持份者的利益得到适当考虑。事实上,公司治理就其本质而言,涉及平衡公司中不同利益攸关者的利益;因此,公司治理必须符合公司内部不同利益。这些包括其股东,管理层,客户,供应商,金融家,政府和整个社区。

新公司治理守则

新的《企业管治守则》自2017年7月1日起在毛里求斯生效,新守则的适用日期为截至2018年6月30日或之后的报告年度。就该公司而言,它已申请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年度。

新守则带来的主要变化是它引入了一种基于原则的方法。必须应用这些原则,公司必须解释这些原则是如何应用的(“应用和解释”)。

董事会会议

年内,董事会定期举行会议。董事会已为其委员会厘定具体职权范围。

董事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声明载于2018-19年度报告第86页。

事会信息

所有董事定期收到有关公司事务的信息,使他们能够在董事会会议上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在适当情况下,董事可获提供独立专业意见,其费用由公司全数承担。

委员会

根据国家公司治理委员会根据《2004年财务报告法》(“守则”)发布的《毛里求斯公司治理报告》,董事会设立了各种委员会,以协助履行其职责,并确保遵守《守则》的规定。

各委员会的提名是在需要时作出的。

现任董事会小组委员会的组成:

 

Audit & Risk Committee

Mr James Harold Mayer (Chairperson)

Mr Goolabchund Goburdhun, GOSK (Member)

Mr Jitendra Bissessur (Member)

 

Corporate Governance, Nomination & Remuneration Committee

Mrs Saya Ammanah Ragavoodoo (Chairperson)

Mr Philippe Epaminondas Gaston Maxime Sauzier (Member)

Mr Surendra Teeluck, OSK (Member)

Mr Jitendra Bissessur (Member)

 

Investment & Finance Committee

Mr Muhammad Yoosuf Salemohamed, CSK (Chairperson)

Mr Peter Davies (Member)

Mr Azim Currimjee (Member)

Mr Arvind Bundhun (Member)

Mr Jitendra Bissessur (Member)

 

Safety & Compliance Committee

Mr Peter Davies (Chairperson)

Mr Goolabchund Goburdhun, GOSK (Member)

Mr Philippe Epaminondas Gaston Maxime Sauzier (Member)

首席执行官的角色和职能

行政总裁的职能和角色与主席的职能和作用是分开的。

行政总裁的主要职能包括为本集团制定及向董事会建议长远愿景及策略,制定业务计划及预算以支持公司的长期策略,致力持续达致公司的财务及营运目标,以及确保本公司的日常业务事务得到适当管理及监察。

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角色

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在所有情况下提供独立判断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非执行董事来自不同的企业和其他背景,以便为董事会审议带来广泛的观点和经验。虽然董事会现时由一名执行董事组成,但认为,鉴于领导团队出席及参与董事会及小组委员会会议,以及就策略、可持续发展、投资及财务表现等事宜进行审议,本守则的精神正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