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提单 (AWB) 是一种带有唯一编号的文件,标记在国际快递公司运送的货物之上,方便追踪货物。AWB 既是航空公司的货物收据,也是托运人(货运代理)和承运人(航空公司)之间的运输合同。而且,AWB 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档,因此人们可依法强制执行其条款。因此,航空运单对于货物的顺利和高效运输至关重要。

电子运单 (e-AWB) 是一种数字替代方案,取代了传统的纸质运单,能够提供有关货物的信息,并概述了其运输条件。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  [email protected].

e-AWB 是一种预设运输合同,可用于所有已启用贸易通道上的航空货运。不过,各国接受 e-AWB 的程序不尽相同。请查询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e-AWB 海关验收 或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配对专员 (matchmaker)

如要使用 e-AWB,您就需要签署《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多边协议书》(第 672 号决议)。签署此协议书标志着货运代理和航空公司承诺进行 e-AWB 交易,并表明其同意遵守协议中概述的条款和条件,以开展电子业务。\[Please verify]

毛里求斯航空已签署《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多边协议书》(RP672)。要签署《多边协议》,请向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提交《多边协议》申请表。

该通知可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e-AWB 网站 上查阅相关信息。

航空分运单 (FHL) 是由货运代理签发的运输合同,涵盖从托运人(发货人)到收货人的货物运输。航空分运单 (FHL) 可以装在档袋中来寄送,但我们鼓励客户尽可能使用 FHL 信息来代替实际的航空分运单。

数据质量是成功实施 e-AWB 的关键。如果您在数据质量测试方面需要帮助,或有任何关于信息发送的问题,请随时通过 [email protected] 联系我们的货运系统团队。

毛里求斯航空公司能够发送和接收版本 16 的 FWB 报文和版本 4 的 FHL 报文。